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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一男子在咸阳卖儿子 不接受救助嫌耽误讨饭

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: 华商网-华商报   发布者:网络转载
热度139票  浏览151次 【共0条评论】【我要评论 时间:2006年11月10日 15:35

  本报咸阳讯(记者 刘燕)与妻子闹离婚的甘肃人李某带着3岁的儿子跑到咸阳,自称生活费用无着落,竟要卖儿子。群众报警后,派出所将其送到救助站,没想到该男子竟嫌耽误自己讨饭,拉着儿子离开了救助站。

  11月7日一大早,在咸阳市秦都区开批发部的张女士打开店门准备营业,却发现门口坐着一名男子和一个小孩。该男子说,自己由于生活所迫,已无力抚养3岁的儿子,希望张女士帮忙在周围找个合适人家卖了。

  周围群众纷纷围上来,有人试探给他出3000元钱领走孩子。该男子表示,如果联系好了人家,他可以和对方协商具体事宜。“看那孩子又冷又饿的,我就从店里拿了些吃的,孩子却先让父亲吃后自己才吃。”看到孩子这么懂事,周围群众都劝这名男子好好照顾孩子。看到该男子没有悔过的意思,张女士就报了案。

  在民警的询问下,这名欲卖儿子的男子说自己是甘肃人,因和妻子闹离婚就带着儿子离开家。因为生活拮据,就萌生了为儿子找个人家的念头。民警随即将父子俩送到了咸阳市救助管理站。

  8日,咸阳市救助站工作人员杜扶荣告诉记者,按相关规定,对这类沿街乞讨人员,救助站所能做的就是为其提供短期食宿,并帮他们买好回家的车票。但李某被送来后却提出,要救助站为其找一份工资不错的工作,还要安排儿子的上学问题。看到这情况,救助站工作人员劝其先接受救助回家。但李某说什么也不愿意,还骂骂咧咧说派出所将他们送到救助站,耽误了他为儿子讨饭,当天就拉着儿子离开了救助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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